精选模板

首页 >> 精选模板 >> 安全提醒

清明节假期安全提醒(4月5日)

2026-02-03 541 浏览

尊敬的家长、亲爱的同学们:

大家好!清明假期第二天,安全这根弦不能松。结合4月4日当天发生的一些安全事例,学校为大家带来以下安全提醒,请家长和同学们务必重视,一起守护假期安全。

一、清明假期出行安全

4月4日,某地发生一起交通事故,几名中小学生在过马路时,因未注意观察交通信号灯,在红灯亮起时匆忙横穿马路,被正常行驶的车辆撞倒,造成不同程度受伤。这起事故为我们敲响了警钟,出行安全容不得半点马虎。

1.遵守交通规则:过马路要走斑马线、人行天桥等,严格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,切勿闯红灯、随意横穿马路。行走时,要专心,远离手机,不与小伙伴追逐打闹,时刻留意周围车辆动态。

2.选择合适交通工具:未满12周岁严禁骑自行车上路,未满16周岁严禁骑电动车上路。近日,就有一名15岁学生因骑电动车发生事故,不仅自己受伤,还需承担部分责任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,务必坐稳扶好,不将头、手伸出窗外;乘坐私家车,要系好安全带,4岁以下儿童需使用儿童安全座椅 。拒绝乘坐无牌无证、超员超载车辆。

3.防范车辆隐患:无论是在马路上,还是在小区、停车场等场所,都要警惕车辆盲区。不在停着的汽车周围逗留、玩耍,远离大型车辆。

二、清明假期防溺水安全

随着气温逐渐升高,溺水事故进入高发期。4月4日,浙江温州一名13岁女孩在楠溪江边玩耍落水,父母营救时一家三口全部遇难,此类悲剧历历在目,防溺水安全教育刻不容缓。请同学们务必牢记“六不准”:

1.不私自下水游泳;

2.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;

3.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;

4.不到无安全设施、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;

5.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;

6.不擅自下水施救。

家长要做到“四知道”:知道孩子去向、知道孩子活动内容、知道孩子同行伙伴、知道孩子何时回家。一旦发现同学私自下水,或是前往危险水域嬉戏玩耍,要及时制止并迅速将情况告知家长和老师。

三、清明假期网络安全

4月4日,不少学生可能趁着假期沉浸网络。但网络世界暗藏风险,比如有学生随意添加陌生网友,被诱导点击不明链接,导致个人信息泄露,甚至家长的银行卡被盗刷。

1.合理使用网络:控制上网时间,避免沉迷游戏、短视频,保护好视力。多利用网络进行有益的学习,远离不良信息。

2.防范网络陷阱:不随意点击陌生链接,不轻易添加陌生人为好友。不向他人透露个人信息,如姓名、学校、家庭住址、电话号码、身份证号等,更不要向陌生人转账、汇款。

3.文明上网:严格遵守网络道德准则,不发布不当言论,不传播没有事实依据的谣言,不参与网络暴力。

希望家长切实履行监护责任,加强对孩子的安全教育与监管。让我们携手,为孩子们创造一个安全、愉快的假期环境 。